(本地)《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4月1日正式施行 旧城改造要优先增加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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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建设用地,环卫、养老、公园、公厕、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兰州市规划确定的,禁止擅自改变用途。3月25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专题培训会。《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福寿对该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旧城改造应以公共利益为中心
《条例》针对兰州市城乡规划旧城改造实施困难、缺乏规划动态评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无法保障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今后,兰州市将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实施小区开发、邻里改造和容积率转移等激励措施,鼓励旧城改造项目主体增加公共绿地和open/きだよ 0号房,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人日托中心、公厕等。,承担历史建筑和历史地段的保护、修缮和维护
同时,禁止改变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等依法需要保护的土地的规划用途。特别是禁止改变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建设用地和卫生、养老、公园、公厕、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此外,旧城改造应实施有机更新,整体规划设计,优化区域功能结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缓解城市人口,降低建筑密度。对于腾出的土地空房,应优先增加城市公共空房、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
城市规划设计将弘扬黄河地域文化特色
《条例》规定了城市特色保护,如城市区域保护、城市风貌保护、重点区域特色保护、新旧城区保护、专项保护规划等。
未来,整个城市的规划应注重传统文化和历史遗存的延续,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弘扬兰州历史悠久的黄河地域文化特色。按照保护传统格局、整体风貌和文化内涵的要求,优化城市形态,提高城市品质,保持新旧建筑协调。
同时,突出景观城市的整体格局和集群城市的特点,提高城市质量,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街区和街区的整治,建立适合宜居城市的开放式空空间体系,树立山水园林一体的景观城市风貌。
不断完善和优化黄河关线景观规划和南北两山保护专项规划,加强黄河两岸景观风貌的塑造和提升,科学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黄河兰州段河岸的整治和利用应满足防洪、泄洪和通航的需要。除市政公共设施、导航设施、防洪和取水设施外,禁止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对违法建设要“零容忍”
《条例》提出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全面打击违法建设,并提出具体处罚措施。其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应当限期纠正。按期改正的,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采取纠正措施消除违法建设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按期拆除的,可以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不能拆除的,对尚未投入使用的,没收实物;投入使用并产生违法所得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强制拆除和恢复原状的费用由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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