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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兰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0-10-08 18:06:01 阅读:

兰州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档案馆,是各类档案和载体档案的存放基地。红色档案是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为了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落在社会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进一步丰富馆藏,充分发挥红色档案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档案服务社会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兰州档案馆收集了反映1925年至1949年兰州军民革命斗争重要事件和人物的红色档案。

(本地)兰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一、招标范围

1.反映兰州党的历史,特别是兰州地下党活动的相关史料和实物。

2.反映兰州抗战史实,可用于收集、研究和展示抗战资料和实物。

3.反映兰州空战争的有关史料和实物。

4.1925年至1949年在兰州居住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革命烈士、爱国将领和社会知名人士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组稿类别

1 .电报、信件、通知、发言记录、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画册等文字和实物材料。

2 .文件、日记、手稿、铭文、留言、签名等文字和实物材料。

3.照片、图片、音像资料等。

4.当事人、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头录音、录像材料。

5 .地图、报纸、宣传资料、匾额等实物资料。

6 .各种票据、徽章、徽章、肩章、服装、旗帜、logos等实物资料。

7 .奖杯、武器和刀具、医疗设备、吊唁等实物材料。

8.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材料和物品。

三、收集方法

1.自愿捐款。凡自愿捐赠各类历史档案的,由兰州市档案局和兰州市档案局颁发荣誉证书。捐赠给博物馆的档案经专家鉴定后,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2.有偿收购。对于一些有收藏价值且持有人要求有偿转让的有价值的历史档案,可以通过专家鉴定和双方协商,以适当的价格购买。

3.强制托管。对于一些持有人不愿意捐赠或转让的珍贵历史档案,我们可以委托我们的图书馆保管、保护和保留其所有权。

4.对于以捐赠或者托管形式收集的各类历史档案,原持有人有优先阅读和使用的权利,并可以对不适合对外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

四.说明

1.有捐赠、托管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兰州市档案馆办理相关事宜,或通过信函或电话与市档案馆联系。图书馆可以提供现场服务和协商相关事宜。

2.联系信息

联系人:周蓉

电话:0931-2668331

地址:兰州档案馆(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235号)

邮政编码:730050

兰州档案馆2019年7月24日

标题:(本地)兰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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