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省消协“双11”消费警示 货比三家防假冒科学理性不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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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购节即将到来,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往往会被大规模的促销所吸引。然而,由于网上购物的买家和卖家在虚拟的空进行交易,他们看不到真实的东西,因此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11月9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根据家庭或个人的实际需求提前拟定购物清单,寻找信誉好的商家,先货比三家再销售,避免冲动消费,忽视实际需求和价格比较的必要性,陷入退货难的困境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网购平台推出的“打折”、“全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根据需求选择产品,不要盲目购物。
谨防“鱼加珍珠”
网购看不到真实的东西,很容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应理性购物,谨慎选择商品,下单前货比三家,检查商品的技术参数、相关说明和评价,避免购买不合格商品。如果网购价格和实体店价格相差太大,不要盲目跟风轻信,避免因为贪婪而受骗。尽量选择商业规模大、信用等级高、消费者评价好的正规电商公司,谨防钓鱼网站。不要随意点击网页和手机中的未知链接和弹出窗口,不要随意扫描未知二维码,不要相信彩票和中奖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
小心付押金
注意预售产品“首付”和“首付”的区别。“首付”一般是不退的,尽量在需求确定后再付。已支付“首付款”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金额,以避免因逾期付款而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商品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在不熟悉的网站上或者通过不知名的链接进行支付,以防上当受骗。仔细看预付款规则,仔细下单。
做好延迟收货的准备
“双11”期间,电商平台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延迟不可避免。消费者应该做好购物后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消费者在收货时,建议检查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颜色是否与订单一致,并确保外观没有损坏,然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赠送的礼品也要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发现礼品有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要求商家维修、更换和更换。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商家赔偿。
注意保管消费券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收集和留存相关(网购)消费凭证,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订单等。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以拿着这些消费券与商家协商,也可以向网上交易平台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兰州日报新闻联播记者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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