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今年冬天供热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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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离供暖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记者走访发现,许多供热企业都张贴了收取热费的通知。市供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冬明春采暖期供热价格与去年相同,使用分户计量的热用户应按面积提前缴纳采暖费。
今年冬天热价将保持不变
兰州供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热价不变。兰州市热电联产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经市政府批准,一级建筑(住宅楼)5元/月/平方米;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7元/月/平方米;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为8.20元/月/平方米;四级建筑(商住楼、车间)9.20元/月/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由兰州市发改委(原市物价局)核定,一级47.43元/吉焦;第二类66.41元/吉焦;三类77.79元/吉焦;四节课87.28元/吉焦。
计量收费需要公示3次
随着近年来兰州市供热计量收费的深入,兰州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已达到近1500万平方米。“我们要求全市所有供热企业对有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物和社区进行收费,收费前公布上一年度的热量表基数,公布供热期间的具体热耗量,公布供热后的采暖期。总耗热量。”负责人说。
同时,按户计量热量的用户需要根据住房面积提前缴纳该采暖期的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根据实际用热量计算,多退少补。
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
《兰州市供热采暖规定》明确,热用户每年供暖前应向供热单位缴纳该采暖期的采暖费;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经供热单位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付款不得低于供热总费用的50%,余额在供热期开始后两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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