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中院开庭审理“2·12”特大“套路贷”主案
本篇文章942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网兰州7月9日电(甘肃新报记者朱)今天上午9时30分,包括被告人王在内的20人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科技法院监督支队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在国家反走私办公室监督下,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12特大“路由贷款”主案)
被告人王等三人及29名辩护人当场参加诉讼,其余17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诉讼。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3月,王与他人合谋,通过非法网上“例行贷款”等手段,骗取钱财,牟取暴利。吴某某等人提供资金,王某某负责公司整体管理。为了蒙骗群众,逃避打击,王氏犯罪组织先后在杭州注册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和其他20多家空空壳公司(统称为杭州互联网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并采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财务结算,以企业运营的形式实施欺诈等犯罪活动。2018年4月,杭州网贷公司先后与合肥、深圳24家催收公司签订合同,将部分非法逾期债务外包催收,并以骚扰、威胁、恐吓受害者及其亲友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授权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催收非法债务。于是,一个以王为首,集非法网贷和“软暴力”收集为一体,结构清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犯罪组织形成了。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犯罪组织以近2亿元的投资非法获得28亿元以上,尚未收回的非法债务仍有98亿元以上。犯罪组织以“路由贷款”为基本手段,诱骗受害者借钱,收取超高利率,通过多平台“借新还旧”、“贷款还贷”恶意“举债”,受害者多达47.5万人。剩下的人用“软暴力”讨债,讨债人数达到39万人,讨债金额超过124亿元;甚至受害者自杀,夫妻和父母一起自杀或者被迫犯罪。犯罪组织通过法人化经营、雇佣征集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以王为头目、吴为头目、杨等10人为积极参与者、等8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在庭审现场,本案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签署了《认罪和惩罚承诺书》。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涉及到450多卷,50多张光盘。审判前,控辩双方都组织召开了审前会议,做了充分的审前准备。审判预计将持续三天。
此前,6月10日至7月1日,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红古四个基层法院先后对“2.12”特大“套路贷”系列案件的5个子案9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标题:(本地)兰州中院开庭审理“2·12”特大“套路贷”主案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本地)平等对待外地企业
下一篇:(本地)意甲大战 尤文恐难胜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