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保障市容环境秩序 方便摆摊人和群众兰州市交警出实招助力“地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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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正常情况下,在不影响居民、交通、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前提下,允许设立流动摊贩摊点,发展“摊点经济”,不仅是通过“保障居民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来帮助经济复苏的有效手段,也给城市综合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兰州市公安交警积极行动,积极响应“摊主”和群众在交通方面的诉求,积极为“摊主”和群众提供必要的交通服务,确保“摊主经济”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应。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甘肃省公安厅《帮助保障街道经济发展》文件“五保两便民”精神和兰州市公安局《帮助保障街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办帮助保障“街道经济”的七项措施。兰州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全面实施,声称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摊点经济发展,为车辆运输运营提供最大便利,为人们消费停车提供便利,开展正常的服务保障工作,激活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公安交警力量贡献力量。切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和谐、包容的城市环境。
为方便车辆运输运营,城市非主干道兰州交警允许商场、商店、个体户货运车辆在路边短时间内停车装卸货物,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弹性执法”,一般以劝诫、警告为主,增强公安执法的社会效果。
为方便人们消费停车,兰州交警在摆摊的路段及相邻路段指定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车。同时积极调动和配置周边停车场、小区车位等资源,实现车辆与车位的精准适配,解决消费者停车的“难题”。
为保持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兰州交警根据摊点的开放时间和交通状况,加大道路服务安排和警力配置,精细配置道路资源,优化交通组织,加强摊点及周边地区交通分流,有效实施远程交通分流控制,有效保障摊点和夜市集中区域的稳定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水平,实施夜间“警示灯常亮”工程,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性。
《兰州日报》首席记者葛强
【消息再传】6月3日下午6时,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自上而下推进灵活执法,积极行动,主动确保辖区内永昌路“地摊”周边的交通秩序。期间,城关交警大队规范流动摊点的交通行为,引导“摊主”使用合规车辆。
同时,城关交警大队结合摊点人流、车流集中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对摊点和夜市集中的主要街道和点进行突出管理,加强摊点及周边地区交通分流,有效实施远程分流控制。快手还骑着摩托车在永昌路巡逻,提醒行人在巡逻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并要求路边摊贩尽快将货物搬离道路。并将管制期延长至夜间,以有效调节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静交通秩序,有效保障“地摊”、“夜市”集中区域的稳定交通秩序。
《兰州日报》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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