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去年十月一日至年底出生新生儿应在今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办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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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费用的登记和支付;20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将在2020年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期限内正常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生儿保险支付机制,有效减轻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对家庭的经济负担,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转发了《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确保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含)内及时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新生儿缴纳保险后,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未能参加保险缴费的,其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下一年度(含)90日内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支付相关费用。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通知》指出,在明确下一年度保险赔付标准的情况下,新生儿的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年、次年、当年、次年)选择保险年度赔付。当年和次年的保险费用一次性支付的,经办机构应分别核定不同年度的应付费用。在下一年度的缴费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只能登记出生年份并缴费。监护人未按规定期限为城乡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通知》强调,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如因户籍问题未缴纳保险,监护人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根据规定,新生儿将于2020年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20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将在2020年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期限内正常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新生儿参加保险后,自出生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标题:(本地)去年十月一日至年底出生新生儿应在今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办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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