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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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近日发布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举报骗取医保基金最高奖励10万元。
据了解,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市医疗保障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举报案件移送相关区(县)医疗保障部门,或者按照监管职责进行查处。自行调查处理的,应在接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调查的意见。
据了解,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包括:1。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单据、单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2.为被保险人提供虚假发票;3.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4.为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记账服务;6.名字前面住院;7.调换药品、耗材、物品、医疗用品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和诈骗行为包括:1 .盗窃医疗保险身份证明,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者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被保险人调换药品、耗材和物品的;3.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记账服务;4.虚开发票,为被保险人提供虚假发票;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行为。
涉及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包括:1 .伪造医疗服务单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险证明转借他人就医或者冒用他人的医疗保险证明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安全身份证件、服用药物耗材等。,以及买卖非法利润;4.涉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欺诈行为。
涉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包括:为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涉及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行为。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标题:(本地)《兰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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