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银行业提醒消费者远离投资诈骗陷阱 请注意!金融营销宣传有8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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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梳理了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八大禁令”、非法金融广告的相关特征、识别注意事项等。,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远离投资欺诈陷阱。
1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八大禁令”
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行为习惯,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引人注目的广告内容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明确了市场参与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规范。金融营销宣传的“八大禁令”包括:1。不得无资质或超范围进行;2.无欺诈或误解;3.不损害公平竞争;4.不利用政府公信力;5.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6.不在互联网上进行不正当的营销宣传;7.不违反规定发送信息;8.没有非法宣传。
2非法金融广告有六个特点
常见的疑似违法虚假的金融广告有哪些特点?据报道,涉嫌违法和虚假的金融广告一般有六个特征,包括:1 .承诺“投资回报和财务管理明显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承诺“100%本息保障”;3.承诺“不需要征信,只要有身份证,一天24小时可以贷款”,“秒无信用”,“秒黑户”;4.没有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5.“广告”二字未标注清楚;6.使用监管机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和受益人的姓名或图像进行推荐和认证。
距离投资欺诈陷阱还有“三步”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提醒金融消费者,在接触金融广告时,可以通过“三更”步骤增强辨别能力,再做最终决定。
一是多问问题。可以问公司有没有资格发行理财产品,做广告,问业务员有没有资格证书,问产品的风险和目标群体。当你不确定真假时,可以通过热线咨询第三方机构;第二,多思考。在购买理财产品和服务之前,先思考一下理财产品在广告中的风险,自己有多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自己的风险偏好后做出明智的决策;第三,多学习。金融消费者应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高金融素养,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兰州日报新闻联播记者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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