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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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3月13日电(甘肃日报记者朱杰,新甘肃)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冠肺炎境外输入性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兰州人民和从境外来兰回国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兰州市公安局今天发布了《关于预防和应对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通知》。
根据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来兰州、回兰州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包括口岸进入甘肃省、省外口岸转车到兰州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应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报告基本情况、入境时间、口岸通行、交通、健康状况等。移民的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入境前提前向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告。没有固定住所的,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根据通知,按照“谁工作,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雇主、出租人、酒店等。应主动向其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告来兰州和回兰州的境外人员的信息。所有从国外来兰和返回兰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卫生、卫生部门和当地街道、社区的工作,严格执行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规定,需要集中隔离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街道和社区报告,并按要求采取防疫措施。
对来兰、回兰的境外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所在接待单位和场所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群众可以拨打110举报相关人员的线索。
标题:(本地)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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