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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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在居民区传播,保障居民区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机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全市住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当地街道督促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属地原则,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成员和志愿者组成专门小组,实施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社区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要求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并提醒和建议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返回。强行“冲岗打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检查登记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24小时检查站,对来往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对从外地返回的外国人和小区居民进行逐一登记。社区应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人员信息、进出时间、进出原因等信息。禁止快递和外卖人员进入小区,业主在小区大门外接。
三、督促及时就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必须及时就医,并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隔离居住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四、加强出租屋管理。全面安排社区内的出租屋条件,并对所有出租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登记。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出租人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的情况。出租人疏于管理或者未报告租赁房屋爆发疫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暂停社区各项工程建设。业主在小区内的装修,小区内的水、电、暖气管道的装修等工程将暂停。水、电、暖需要紧急抢修的,应当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维护人员进行测量和登记。
六、杜绝群众聚集在小区。关闭小区内篮球场、棋牌室等公共休闲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严禁在社区内开展聚集活动。如果有聚集活动,要积极劝阻和举报。
七、提高全民防治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社区广播、建设微信群等方式,宣传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相关法律政策、生活防疫常识,营造群防群控氛围,科学防控,引导社区居民“不造谣、不传播谣言、不相信谣言”。
本通知的内容也适用于村庄和单位。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散日期另行通知。
兰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标题:(本地)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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