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能否异地转诊 医疗机构说了算 兰州市城镇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新规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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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12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对原《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规定》(兰人社发〔2018〕23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发布了《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的《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长期以来,许多公民一直被“转诊”和“直结”的困难所困扰。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异地转诊困难的问题,《条例》调整了异地转诊政策,规定了医疗机构异地转诊率,将异地转诊的主动权完全交给转诊率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决定是否转诊。
为了解决不办理出国转院手续而异地住院无法实现直接结算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可自行异地就医前办理备案手续,持卡异地住院,减少了人工报销患者的繁琐手续和垫付问题。
为解决已办理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临时回兰州住院不能直接用信用卡结算的问题,条例中明确规定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临时回兰州进行正常信用卡结算,其中异地备案住院费用降低10%,省内异地备案住院费用按兰州市报销比例报销。
为解决参保人员需到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已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避免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来回奔波的情况。
标题:(本地)能否异地转诊 医疗机构说了算 兰州市城镇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新规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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