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个人投资者想参与科创板交易 需通过证券公司适当性综合评估
本篇文章552字,读完约1分钟
符合适宜性管理相关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如果想直接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还应通过证券公司组织的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者适宜性综合评价。
据报道,在个人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板交易前,证券公司应检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者的适格条件,并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证券公司将重点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和流程,是否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的风险。个人投资者通过适合性综合评估后,证券公司还将动态跟踪并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的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后续评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投资者在首次委托购买科技创新板股票前,还应当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签署《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未经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不接受投资者的购买或购买委托。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风险揭示书》披露的事项只是列举性的,并没有详细列出科技创新板块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还应了解和掌握其他可能的风险因素,并确保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兰州日报新闻联播记者袁
标题:(本地)个人投资者想参与科创板交易 需通过证券公司适当性综合评估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