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培育第三产业企业上限(上规)入库补助资金使用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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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姜玲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兰州市商务局制定并发布了《兰州市培育第三产业企业补助资金使用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上一年度新上限(上限规定)入库的三级企业(含大型个人),经兰州市商务局党委批准后,确定为当年享受补贴的企业。
根据《条例》规定的补贴种类和标准:对上一年度增加上限的商贸企业,对批发企业补贴8-10万元,对零售企业补贴5-8万元,对住宿餐饮企业补贴3-5万元;对上年转入上限统计数据库的大额个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3-5万元。对上一年度新增入库的文化服务业、旅游服务业、体育服务业、卫生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其他营利性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5万元。对上年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非营利性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3-5万元。
标题:(本地)《兰州市培育第三产业企业上限(上规)入库补助资金使用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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