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冯成龙等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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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包括冯成龙在内的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自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李、、等。经常聚集在原兰州新区中川镇及周边地区的ktv、餐厅、夜市摊位等场所,单独或聚集帮会成员等闲散人员逞强残忍,经常暴力相向,欺凌群众,逐渐形成恶帮。3被告人要么酒后滋事,要么随意辱骂他人,徒手或武装殴打刺伤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6项犯罪活动,造成多人轻伤、重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被告人、李、为恶势力,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李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刘德平因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和挑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本案公判是兰州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兰州新区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开创和巩固新区稳定和谐社会局面的有力举措。新区将进一步保持高压重惩的态势,依法严惩各种恶势力的犯罪活动,以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兰州新区部分群众代表园区、村干部和被告家属出席了宣判。记者柴金玉兰州日报新闻联播记者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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