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城关区检察院践行垃圾分类 共创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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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垃圾分类知识的张硕[本报](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广大党员、干警要积极响应号召,立即行动,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做好示范,改进行动。自觉,践行绿色生活。”这是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垃圾分类——绿色生活”活动中发布的《绿色生活建议书》的内容。
实施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率,践行绿色生活,是检察机关提升文明形象的重要举措。“没有台阶的堆积,没有距离。”推动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根据中央的重要指示,城关区检察院全体干警携起手来,一个个做好“垃圾分类”,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全区良好形象的着力点,让城关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
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警务人员知晓率和分类设施配置率达到100%的目标。
标题:(本地)城关区检察院践行垃圾分类 共创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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