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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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综合实验区)建设,兰州市制定了《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扶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在试行期间,将根据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政策支持对象是指依法在综合试验区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服务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应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在对外贸易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应纳入兰州海关或综合测试区统计。
记者注意到,《政策》明确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的方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实体的培育,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品牌的创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信息中心的创建,支持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中心的创建,支持面向“一带一路”的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中心的创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创业中心的创建等建设方向。具体包括:龙头企业引进、跨境电商b2b和b2c业务发展、跨境电商企业融资、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使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国内外自建o2o线下体验店、跨境电商企业投资海外仓库、跨境电商溯源等系统建设、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发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和跨境电商监管网站建设、企业利用兰州国际物流配送系统进行货物收集、跨境电商人才孵化中心建设、高校专业教育、社会人才培养、跨境电商研究等都在支持范围内。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王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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