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全省开展校园周边经营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兰州新闻(记者方、杨)近日,省应急管理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了《省内出租房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用于出租。
根据《方案》,全省校园周边的营业用房和出租用房(3人以上),包括10人以上的出租用房,5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改区域。会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依法办理,是否非法脱离房间出租;出租屋、学校及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小酒店等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在建筑门厅、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私拉非法充电电线等情况。出租房屋和学校周围的营业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出租人应当对住宅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以合同形式与承租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建筑规模较小、不需要自动消防设施的出租屋和营业用房、居民总数超过10人的住宅出租屋和公共娱乐场所,每个房间和公共走道应配备联网的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
标题:(本地)全省开展校园周边经营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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