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买卖象牙制品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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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万文饰品7年的小老板刘某某,没想到会在象牙制品上碰上。4月28日,记者获悉,因涉嫌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被城关区检察院起诉的刘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刘在城关区龙溪路金城古玩城租了一个专柜,主要经营檀香、香炉、手链。2019年,他先后通过微信和地摊购买了手链、丁字裤、佛珠等象牙制品。2019年6月8日,刘试图向他人销售非法购买的象牙制品被抓获,警方在他现场经营的商店中查获15件涉嫌象牙制品。经鉴定,其中部分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亚洲象象牙制品,总重量80.2873克,价值3345.3元。其余的用猛犸象牙制成。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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