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书费、教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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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孙亚飞)8月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兰州市幼儿园、义务学校、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从秋季开始实行。据报道,所有学校将于8月24日结束暑假。
据悉,公立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省级规范和非规范四类。全托240-480元/学生/月,150-250元/学生/月,120-200元/学生/月,100-150元/学生/月,日托分别为180-380元/学生/月,120-200元/月,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杂费、书本费和辅助教材免费。普通高中省级示范学校700元/学生,市级示范学校550元/学生,普通高中500元/学生,普通高中住宿费150元/学生/学期7人以上,6人及以下165元/学生/学期。中学的学费是免费的。至于校服,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公开招标,不得超过两套。作业费用从小学10元起,初中13元起,根据学生正常学习的量进行匹配。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秋季学期报名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宣传栏和校园网在学校的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不开票收费、多收费少收费、以各种借口乱收费的行为,有效规范学校服务收费和代收费,禁止通过服务收费和代收费损害学生利益。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立或者收取各种名称的重点班、特殊班和兴趣班。幼儿园除保育教育费外,不得以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赞助费、捐赠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以任何名义从小孩的父母那里。
标题:(本地)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书费、教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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