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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4月起施行

来源:兰州日报网作者:府雪兰更新时间:2020-11-02 19:21: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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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闻(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蒋新甘肃)3月25日,记者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城乡规划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制定的《兰州市重点城区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据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该条例自2017年起已纳入立法计划。经市政府起草、调查、论证、审议,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12月11日公布该条例,并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由七章八十条组成。包括总则、规划的制定和修订、规划的实施、城市特色的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针对兰州市城乡规划中存在的旧城改造实施困难、缺乏规划动态评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无法保障、与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合作不足等问题。《条例》对旧城改造、规划动态评估、禁止擅自改变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征收公共土地、配合司法执法、配合市政公共服务单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旧城改造方面,《条例》规定,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小区开发、邻里改造、容积率转移等激励措施。同时,明确旧城改造应降低建筑密度,腾出的土地空房应优先用于增加城市公共空房、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条例》的实施对于协调空城乡布局,依法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护和体现城市特色,改善生活和发展环境,提高城市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标题:(本地)《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4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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