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西固区检察院批捕全省首例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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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固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刘某某。这是疫情爆发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抓获的第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刑事案件。
1月27日至2月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通过阿里巴巴、闲鱼网等网络平台,以兰州银兰安徽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低价从山东、安徽、山西等地购买了约4.0520万个假面具,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库存消息,在网上兜售,共销售假面具约1.198万个,销售总额80.413万元,假面具预付款。
期间,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某领事馆的文件、介绍信,用于诈骗某基层单位出具介绍信等证明文件,并利用上述文件获取客户对跨地区运输、销售的信任。兰州及周边城市高价销售假面具约4405个,金额77891.5元。口罩有的销往兰州、定西,甚至有的销往防疫部门等抗疫一线。涉及的口罩均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均不符合gb2626-2006的要求。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9箱中查获了3420个假口罩。
案件立案侦查后,西固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从“进一步核实该批防疫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价值和去向,并最大限度回收,防止群众和一线保护治疗”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工人造成伤害;进一步查明其他涉案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进一步明确涉及的防疫产品;严格查处这批产品的源头,努力从源头和销售终端打击犯罪,根除制假售假产业链。
3月9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提请批准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刘某某。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案件实行“三级同步审查”的要求,西固区检察院迅速上报兰州检察院和甘肃省检察院,省市级医院协调指导假冒伪劣防疫产品认定等关键环节,全面审查严控案件,确保案件依法快速落网。
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西固区检察院坚持预防疫情、正确履行职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防控疫情过程中,保障了该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制定并发布《疫情防控期信访公告》、《疫情防控期案件受理通知书》、《疫情防控期相关工作通知》等制度。,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非直接接触方式书写和访问,在特殊场所接待来访,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法律监督不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功能,依法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针对西固某制药公司高价销售kn95口罩,某药店销售涉嫌假冒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群发报道,公益诉讼部门立即介入,与市场监管部门走访调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立案调查,并报兰州市市场监督局统一处理。同时,我们也坚持宣传“战争”疫情。
疫情防控是责任,依法防疫是使命。西固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联合防控的部署要求,继续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张硕实习记者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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