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积极开展线上诉讼 疫情防控与法律监督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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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3月4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马抢劫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配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依托智能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诉讼,通过远程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网上诉讼既保证了案件的高效有序完成,又避免了正常庭审带来的疫情风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远程网络视频的形式,依法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向法院出示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逐一质证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庭审有序进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被告人马某已自首并主动认罪接受处罚,建议法院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当庭提出量刑意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马某为初犯或偶犯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马某当庭认罪悔罪,择期宣判。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发生肺炎以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直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实践,强化主体责任,注重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案的要求和指示,严格按照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处理合作办法》的要求,在案件审查中,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方式及时解决。羁押的变更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告知,由司法警察和派驻监狱的人员集中办理。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真正做到了不受疫情阻挠的程序公正,疫情防控与法律监督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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