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关于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的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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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发放和燃放的安全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gb10631-2013)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公布《兰州市禁止发放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目录》,请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都应严格遵守。凡经销违禁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企业,应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具体类别如下:
1.通过撞击、挤压和摩擦能够自发爆炸的产品,如拔枪、落枪、砸枪、清洁枪、启动纸(照明纸)、高空礼花弹;
2.“二环”、“三环”、“月行”、“地鼠”等不规则飞行路径的危险品;
3.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的违法、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和烟花爆竹;
4.单个内径大于30毫米、单次剂量大于25克、总剂量大于1200克的礼花弹、小礼花弹、摩擦烟火、内筒组合烟火等烟花爆竹;
5.烟花爆竹产品规格、用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剂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签不完整、不清晰,使用国家标准明令禁止或者禁用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
6.玩具手枪禁止燃放“水雷”、“开雷”、“拉炮”、“落炮”、“鱼雷”、“鱼炮”、“塑料圆盘发射帽”等烟花爆竹;
7.漂浮的纸灯笼,如孔明灯笼(许愿灯);
8 .经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品种。
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市场监督局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标题:(本地)关于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的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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