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昨起正式实施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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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近日,兰州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兰医保发[2019]118号),制定并颁布了《兰州市关于完善城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
保证对象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虽无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的,以及长期需要规范门诊药物治疗的人员,均纳入保障范围。已纳入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原发性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两种疾病覆盖范围的参保居民,继续执行现行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政策,不再重复纳入本办法的保障范围。治疗标准
投保的“两病”在第二级
以下公共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无起付线,统筹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每人每年缴费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每人每年缴费限额为800元。同时高血压和糖尿病合并缴费限额为1200元。当年累计报销未达到支付限额的,新年度不予结转。
投标过程
《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两病”门诊用药标准,需要申请“两病”门诊用药特殊保障的参保人员,应向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市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6个月的住院病历或体检资料,经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保障范围。
标题:(本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昨起正式实施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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