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城关区政府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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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闻(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新甘肃)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召集区内25个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会议。会上,城关区政府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签署了《城关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合作方案》。
据了解,《城关区行政执法检察院监督配合方案》建立了四项机制:建立行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调查核实协助机制、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机制、日常工作机制,明确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线索双向传递。任何一方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向检察机关报告;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而未移送的,应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建议》明确,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紧急十五日内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检察建议明显不当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检察机关应当跟踪监督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拒绝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标题:(本地)兰州城关区政府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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