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城关区: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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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手持兰州记者武勇明)近日,兰州市城关区召开非学历民办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再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时间提出严格要求。
根据民办教育的有关政策,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辅导、咨询、文化交流等名义开展中小学生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化学、生物知识培训的内容、频率、招生目标、时间安排和课时,应当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频率必须与招生目标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进度。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的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有作业。收费期限应与教学安排一致,不得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
城关区教育局将加强流程管理,提高培训学校质量,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办学零容忍。对违法违规办学机构要会同人社部门、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认真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城关区教育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监督电话是8438331。
标题:(本地)城关区: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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