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西固区检察院办理首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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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在西固的张不服行政裁决,向西固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原来,2016年,西固区某街道居民张的土地和房屋被依法征用。对拆迁安置房不满,张一直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搬迁并交出土地。2019年7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责令张依法交出土地。法定期限届满后,张仍未履行。2020年4月,该局依法向西固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张的房屋,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经初步审查,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定明确,适用法律正确,没有错。国土部门采取的强制拆迁措施是符合法律的,法院和国土部门都没有违法。但是,当事人张和他的爱人年纪大了,他们不愿面对他们生活了一辈子的老房子被强制拆迁。此外,他们对安置房的位置和楼层不满意,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所以他们俩一气之下病倒了。
西固区检察院检察员了解情况后,耐心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平息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向申请人说明了生效裁定的事实、法律和政策依据。;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案件涉及的征地拆迁项目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申请人张房屋安置补偿情况及相关安置政策。针对此次移民安置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困难问题,建议行政机关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公布移民安置计划和过程,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经过多方努力,
双方达成共识,申请人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配合拆迁。
该案是西固区检察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专项工作以来的首例。它是贯彻最高检察院“以‘办案就是办理涉案人员生活’的态度办理每一件案件,为人民讨回公道,为社会消弭戾气”的总要求的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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