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甘肃省出台《意见》20条措施助力兰州新区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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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涉及兰州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将下放给兰州新区行使,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将向兰州新区倾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优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了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优质发展的20项措施。
省级经济管理权全部下放给兰州新区
根据《意见》,甘肃省将通过编制临时代码和统计代码,解决行政许可审批中涉及的行政区划代码、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衔接等问题。赋予兰州新区市州两级行政权力,在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金融信贷、统计等方面在全省实行单独规划。
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能下放的权限外,涉及兰州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兰州新区行使;国家政策法规不得委托或下放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兰州新区直接要求省审批。鼓励兰州新区先行先试,创新完善选聘和绩效激励机制。审批后可以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可以实行兼职、兼职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工资制度。
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兰州新区倾斜
允许兰州新区申请一定数量的项目预留用地。给予兰州新区年度土地出让、租赁、交易等权利。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灵活期限等方式鼓励工业用地供应。兰州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市县留成,全额投入兰州新区建设。
同时,保持兰州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变,省级财政每年筹集10亿元,兰州市财政每年筹集5亿元,兰州新区将自主安排使用方向作为财政补助。
省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向兰州新区倾斜
支持兰州新区人口聚集。省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向兰州新区倾斜。允许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和退休人员在兰州新区按照有关规定兼职、按劳取酬。对于高层次、急需人才和“特殊人才”,实行“一案一议”的年薪制和约定工资制。授权兰州新区自主引进人才,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甘肃高校、科研院所所在地兰州新区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予科研人员的试点改革。
在兰州新区和主城区打造“半小时交通圈”
支持新旧城市融合发展。加快1816五马高速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间通道)项目建设,规划推进中川城际铁路提速改造工程,打造兰州新区与主城区“半小时交通圈”,提升与主城区的可达性和城市化水平。同时,探索高质量的城市治理方法。鼓励兰州新区在体制、机制、政策上先行一步,建立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城市管理新体系。提高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功能,率先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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