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召开公开听证会 提升检察公信力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年度首次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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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就王涉嫌故意伤害罪、马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举行公开审理,邀请高等院校、司法鉴定部门、律师事务所等4名人民监督员,以及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城关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是城关区检察院今年首次主动举行的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检察事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外部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水平提高,努力实现“结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服务能力,实现共赢。
听证会首先对王的故意伤害指控进行听证。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王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不予起诉的意见和理由。犯罪嫌疑人王与妻子李因索要车钥匙发生口角。互拉过程中,王两次将李绊倒在地,导致李右腿骨折,伤势被评为轻伤。王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发后,犯罪嫌疑人王将李某某送往医院治疗,并陪同其康复。李某某对王的行为表示原谅。
犯罪嫌疑人王在听证会上认罪悔罪,表示经过这次教训,他将理性处理家庭矛盾,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承办人的案情报告、拟办理的意见及理由,询问和讨论了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认为,本案属于夫妻在家庭琐事中发生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认罪悔罪,真诚悔过,积极弥补过错,取得妻子谅解,对社会危害较小。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承办检察官通报了马涉嫌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的基本情况以及不予起诉的意见和理由。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为申请甘肃某马铃薯产业公司营业执照,以600元的价格伪造兰州某钟表眼镜公司合同公章和专用章各一枚,并在申请营业执照所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上盖章。上述材料报送工商部门时被发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马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考虑到马某某是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其他损害,且已年满75岁,拟相对不起诉马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听证会上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与会者逐一发表了意见。在论述了马的犯罪动机、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供述和处罚态度等之后。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良好的认罪和刑罚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坦白从宽处理制度,不起诉他的决定相对体现了刑法的教育影响,也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
公开听证是新时期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检察满意度、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在这次成功公开审理的基础上,城关检察院将按照省、市法院和区委的要求和安排,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大胆、准确地开展听证工作,确保公开促进公正,公开赢得公众信任。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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