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少年被抢后,转身变成抢劫犯 他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
本篇文章1118字,读完约3分钟
少年被抢劫,却没有选择及时报警,反而成了另一起抢劫案的策划者和实施者。检察官称此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法院认定该少年不是被胁迫的共犯,而是抢劫犯。最近城关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个案例,检察官建议:青少年,多看看普法专栏。
小河17岁。他初中毕业就不想上学了。他打架很厉害,很多人都怕他。妈妈生日快到了,小河想弄点钱给她红包。小河的女朋友小文(15岁的初中生)出了个主意:“做直播的小哥们一般都很有钱。我把他们骗走了,然后你找了几个兄弟抢钱。”
小枫16岁。他辍学了,因为他厌倦了第二天上学。他是小文眼里有钱的“直播哥”。2019年的某天晚上10点,小冯收到小文的私信,说要去酒吧玩,希望小冯和闺蜜一起去接她。于是小冯和凯子(男,17岁)打车去了伏龙坪。下车后,他们发现除了两个女孩,后面跟着三个年轻人,其中一个是小河。三个男孩一言不发,把小冯和凯子挟持在岚山中段的一块土地上,用皮带抽打,逼他们拿出6000元。小冯和凯子聚在一起,身上只带了700多块钱,并承诺“剩下的钱下山找”。于是,大家一起下山。路上,抢钱的人陆续离开,留下小河一个人。下山后,小河说他饿了。小河、小枫和凯子去正宁路吃辣粉。小河说手机没电了,小冯以为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就把小河带回住处充电。
独自面对小河,小冯没有跑,也没有报警。相反,他们在出租屋里玩游戏。突然,小河在他的手机qq上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信息,好像有人在提供枪支。小冯这时候给了小河一个想法:“这种人一般都很有钱。我们作为一个女人去赴约。我们走了之后,吓唬他们抢钱。”在小冯的指挥下,三人到达约定的酒店,殴打造炮的人后,抢劫了2000多块钱,一部分钱给了小河,解决了“山下收钱”的问题。本来以为事件会解决,没想到被打的人举报了。小河被捕后,其余工作人员陆续被捕。
2019年,法院与小河两次抢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晓凤、凯子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检察官有话要说
这个案例让我们想起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它有时是人在生存欲望和自我保护意识作用下的本能反应。他们认为自己和劫机者生活在一起,共命运,把劫机者的前途和安全当成自己的。这可能会导致受害者的情绪、人格和行为发生变化,甚至出现违背道德或法律的行为。本案中,小枫遭到暴力攻击,称是为了彻底了结此事,自动将加害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联系起来,最终由被害人变为被告人。透过现象看本质,小冯不是被胁迫的共犯,而是强盗。
青少年法治观念弱于成年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当他们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不应该被侵犯,更不应该被侵犯后被侵犯!
记者杨兰州日报新闻联播记者徐培杰
标题:(本地)少年被抢后,转身变成抢劫犯 他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