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共场所控烟非重罚难以服众
本篇文章1071字,读完约3分钟
“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的,但总有一些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对不吸烟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相关统计显示,中国有3亿烟民,平均每人每天15.2支烟,导致7.4亿人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30多万人死于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10万人死于二手烟伤害。虽然从法律角度看,吸烟属于个人权利范畴,但任何权利都不应该以牺牲他人权利为代价。在公共场所吸烟损害了你周围人健康呼吸的权利。
为了保护许多不吸烟者拒绝“被动吸烟”的健康权,全国许多城市都颁布了地方性控烟法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吸烟区禁止吸烟的,由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挠有关行政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场所管理人员和经营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由有关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与过去相比,虽然各地禁烟控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在重复,许多城市的禁烟工作有待加强。
徒为己不足。深入调查一下,公共场所禁烟很难。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禁烟法规,难以形成全国各地禁烟的规范和统一标准。另一方面,虽然很多地方都有禁烟规定,但执行力度不强,没有强制执行力度。例如,北京严格的控烟令规定,任何有屋顶的地方都不准吸烟。但现实中这种规定主要是由餐厅等经营实体来实施的,这些地方往往不敢为了招揽生意而得罪客人。在武汉等地,公共场所吸烟虽然要严惩,但往往多年不开罚单。另外,有些吸烟者素质不高,完全无视吸烟对他人的危害。这些都给反吸烟工作带来了考验。
多年的实践证明,不重罚很难说服公众在公共场所控烟。惩罚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对涉案人进行惩罚和教育;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营业场所的违法成本,迫使其加强相关管理,这也是对其他经营者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市场参与者守法意识的培养,促进控烟禁烟的发展。只有“违者必究”的执法案例越来越多,才能在全社会树立“命令必须执行,禁令必须制止”的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场所禁烟。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吸烟有害健康,禁烟是每个人的责任。不仅“瘾君子”要洁身自好,所有经营者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时劝阻他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并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首先要求执法者敢于给违法者开罚单。否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自然是“野火不会完全吞噬它们,它们在春风中又长高了”。
李晓霞
标题:(本地)公共场所控烟非重罚难以服众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