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开训诫 集中开庭 检察院联合公安 法院集中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治理行
本篇文章823字,读完约2分钟
为了惩防结合,进一步遏制酒后驾车案件高发,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兰州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设立了“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医院“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对24名危险驾驶人员进行了公开诫勉,对9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并现场发放了100多份小册子。
公众告诫教育是深刻的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成针对酒后驾车案件高发、作案人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公开训话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24人,详细澄清了作案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酒后驾车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犯罪嫌疑人深刻吸取这次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真正认识到酒后驾车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吸取教训,尊重法律,不要侥幸。检察官和交警向犯罪嫌疑人讲解相关案件,展示事故车辆残骸,播放教育警示片。检察官还在现场进行解释和犯罪成本核算。犯罪嫌疑人和在场的人看到痛苦的案件和车辆。变形报废车辆的残骸,听到犯罪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付出的免费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都在说自己过去对酒驾、酒驾不够重视,以后一定要提醒自己。
集中开庭的效果不错
经过公开劝诫,城关区人民法院对9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集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总结被告人基本案情,提出量刑建议。九名被告在法庭上认罪,并表示自愿认罪和悔罪。这个案子将在另一个时间宣布。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和审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公安检查法与重拳紧密配合
这项活动是城关区公安稽查法密切配合,严厉惩治危险驾驶犯罪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劝诫、集中开庭、发放危险驾驶案件小册子,行为人真正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预防”和“打击”双管齐下,强化了普法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酒驾入监”的实际效果,有效收到了良好的震慑和宣传效果,创造了良好的局面。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标题:(本地)公开训诫 集中开庭 检察院联合公安 法院集中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治理行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兰州日报网致力于为网友提供兰州最新的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兰州日报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