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为了万元好处费 运毒两公斤 毒贩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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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万元的利益,有人愿意把毒品藏在体内,把毒品转移到很多地方;一句话,“表哥”,小伙子们愿意千里迢迢去感染毒品生意。5月26日,省高院宣布对该案终审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两名毒贩被逮捕,公安人员缴获了两公斤毒品
2019年2月10日,七里河公安局缉毒大队接到公安部缉毒局云南联络处给省公安厅的案件线索报告,称一名携带188xxxxxxxx手机的男子乘车前往兰州,涉嫌运输毒品。当天21时35分左右,公安民警在兰州财经大学附近阳光商务酒店旁的一家餐厅门前将陶抓获,随后在酒店201室将徐抓获。在陶交给徐的物品中,查获了392件可疑毒品和海洛因,分别装在塑料餐巾袋、湿巾盒、苹果醋饮料盒和沐浴露塑料瓶中...净重2058.39克..
两人被捕后,出生于1994年的徐供认,他是在堂兄的授意下从青岛飞往兰州提货的,而堂兄从社会上认识他,只说这是“挣钱的途径”。虽然“表哥”没有解释,但许却清楚地知道他在吸毒。
30出头的陶坦言,2019年1月27日在成都工作的时候,在网上看到一个工作信息,上面写着“能挣钱”,于是加了一个叫“黎明”的人的微信。2月4日,在“黎明”的安排下,陶抵达缅甸,在一所私宅内吞下15粒毒品。后来,黎明安排了一辆车,让陶带着一个迷彩背包回家。在“黎明”的指引下,陶包车途经广元、陇南、天水,然后将服务区内吞服的15种药物卸下,用餐巾纸包好,放在背包里。2月10日20点,陶到达兰州后,“黎明”让他打车到兰州财经大学体育馆正门,等候接人。“黎明”承诺:如果这样做,他将获得1万元的福利费。
最终裁决裁定两人被判终身监禁
经审理,本院查明,2019年2月10日,被告人徐受“表弟”(真实姓名不详)指使,从青岛来兰州贩毒,注册地为兰州财经大学附近阳光商务酒店201室。同日,被告人陶某受陈曦(真名不详)指使,携带一个装有毒品的背包从云南前往兰州。当天21点左右,徐在兰州财经大学体育馆正门附近与陶汇合,然后带陶到宾馆309室,并把陶的背包带着药品带到201室,核实里面有药品的物品。21时35分左右,警方在阳光商务酒店旁的一家餐厅门前抓获陶,随后在阳光商务酒店201室抓获徐,查获毒品392枚,净重2058.39克。
经审理,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被告人徐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两人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做出了最终裁决: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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