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远程宣判扫黑除恶“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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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城关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审判设备,通过与看守所的远程视频连接,公开宣判了周某某、陈某某等“恶势力”的刑事案件。
自2018年起,被告人周某某、陈某某聚集一批人在江苏省沭阳县设立未注册、无资质的金融贷款公司,形成以被告人周某某、陈某某为主犯,以被告人葛某某、李某某、唐某某、张某某、洪某某、尹某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盛某某、李某某、徐某某、刘某某、刘某某、金某某等为其他。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周某某公司和陈某某公司使用电话辱骂,使用电脑短信轰炸软件连续发送骚扰短信或打电话给客户和亲属,发送ps诅咒图片和淫秽图片收取贷款。两大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江苏沭阳地区和网贷行业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大量受害者,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周某某和陈某某涉案金额分别达到227.57万元和121.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周某某、陈某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聚众闹事。在贷款行业,他们开展了许多欺诈、挑衅、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们都是邪恶的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首要分子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首要分子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被告被判处8年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随着“六清”在专项扫黄行动中的不断推进,城关区法院严格遵循“深入、明确到底、廉洁”的总体要求,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完善和建立长效、常态的治理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赢最后一场扫黄战役提供保障。为确保防疫审判两轮驱动,我们始终保持对恶势力的高压打击,确保疫情期间对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不减弱,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恶势力的专项斗争。在最大限度避免人群聚集,保证被告人和辩护人依法享有各种诉讼权益的前提下,我们使用远程视频进行宣判,有效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维护了法院打击恶势力工作的连续性。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标题:(本地)远程宣判扫黑除恶“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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