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企发展 兰州两级法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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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民营企业家是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富裕带头人。
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责无旁贷。近年来,兰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职责,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营造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优化经营环境,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供信用担保
姜是一个普通的小投资者。2016年4月20日,姜在分析完公开发布的2015年度报告后,开始购买甘肃某白酒公司的股份。2016年6月18日,公司2015年度报告存在虚增利润500万元的虚假事实。随后,公司的股票一路下跌。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28日,公司股票周转率为100.38%,下降-24.44%。
随后,姜等投资者以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虚假陈述披露日之前购买了公司股票,并在2016年7月28日前出售或仍持有该股票并发生损失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姜损失4793.74元。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充分保护了外国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该领域的中小投资者,对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院长柴说。
据报道,兰州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特别是平等对待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和外国当事人,充分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平等保护的工作要求,坚持所有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商业环境。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有效性、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依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
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地方企业与外国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中,既要坚持领域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基本原则,又要正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国当事人与地方当事人在诉讼能力和诉讼便利性上的差距,在服务、取证、庭审等审判环节和程序上依法对民营企业与外国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保障民营企业与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扩大司法服务职能的创新措施
2019年,一起涉及2亿多被告和3家大型企业的贷款合同案件被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案子是一个普通的贷款案。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有关联关系的被告企业出现财务困难,无法按时清偿债务。包括本案在内,原告对被告的索赔总额达到2亿多。而且原告已经提起诉讼,申请诉讼保全。”柴称,截至诉讼时,被告企业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抵押财产足以抵偿债务,各被告均有偿还贷款的意愿。如果直接办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会导致各被告抵押财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企业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大量职工下岗,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由于案件题材较大,诉讼费数额较高。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从而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所以法院多次主持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原告表示理解各被告的情况,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债务,给企业“喘息的机会”,有条件地减免部分利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该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优化商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涉诉纠纷的民营企业多为买卖、借贷等合同纠纷,有调解的可能。因此,兰州两级法院完善了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商事仲裁有机结合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便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鉴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经济往来,法律关系和事实一般比较清楚,但往往面临着解决困难、速度慢等问题;外国当事人在兰州起诉本地企业也面临异地诉讼的不便。兰州两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和解或调解,快速解决纠纷,节约民营企业的诉讼成本。通过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强化调解工作,特别是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远程调解,大大节省了民营企业主张权利的时间成本和外方解决纠纷的诉讼成本。
推进“僵尸企业”重组,实现“换笼换鸟”
兰州通用机械厂始建于1872年洋务运动时期。是国内生产成套采油机械、钻井机械、压力容器设备、军事装备的老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但由于经营不善,2007年被宣告破产,并偿还了债务。2010年10月,收购重组后更名为兰州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组后几年,蓝通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公司被迫停产。
根据债务人兰通公司的申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破产重整案件。破产管理人选定后,审判组主持了两次债权人会议,恒大集团通过公开招募投资人的方式被招为战略投资人。预计债权人还款比例达到45%,整个企业搬迁到兰州新区生产。现有城市土地将用于商业开发,企业员工将得到安置。
"该案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柴表示,通过本案的审理,他在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使民营企业蓝通公司保住了“蓝通百年”的招牌,盘活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解决了职工的吃饭问题,为外资民营企业进入兰州提供了优质的土地资源。
据了解,为了加强破产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的处理和退出机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畅通了破产清算、破产重组等各类案件的受理渠道,清理了僵尸企业,挽救了可以挽救的破产企业,为良好的经营环境提供了破产机制保障。将企业重组案件的审理与“出镇入园”、“撤产能调结构”、“创新”紧密结合,引导破产重组企业积极转型、再造创新发展、恢复盈利。全力推进执行案件向破产审查的转移,实现“能够依法执行、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的良性工作格局。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积极探索简化分流,推动建立简便高效的快速审理机制,努力将一些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或“非生产性”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利用破产清算清理无经营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坚持市场导向,开展破产重整工作,以实现重整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制度目标。积极推进庭外并购与庭内破产程序相互衔接机制建设。协调完善破产支持体系,提升破产法治水平。推动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成本支持。推进政府-医院联动破产工作的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和稳定维护。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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