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自助售货设备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取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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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涉及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储存、销售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根据《兰州新区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四项最严格要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市检察院的部署,今年1月至5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自助售货设备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追踪涉及自动售货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起,立案审查9起,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项。
自助售货设备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模式,在疫情期间的使用率较高,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根据党组安排,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自助售货设备领域调查取证,对中川公园、秦川公园、西岔公园辖区内的自助售货设备进行了详细布置,并对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药品种类和品种进行了认真核实。据调查,各园区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寓、车站、医院、商场、街边商店等人群密集区域的71家食品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未能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51家成人用品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未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而销售药品。对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公布资质信息的自助售货机,办案组进行统计登记,并以照片形式固定相关证据。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并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开审理后,及时向中川公园、秦川公园、西樵公园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自助售货设备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食品药品自助售货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自助售货设备出租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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