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切实解决市区“有路无灯”和“有灯不亮”问题 《兰州市城市照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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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亮化率应达到100%;城市主干道功能照明的亮化率达到98%,次干道和支路的亮化率达到96%。并向社会公布保修电话,接受24小时保修,有效解决“没有灯就没有路”、“有灯就没有灯”…”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5月10日发布实施。《办法》将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保障城市照明生产和生活安全,促进照明节能提供有力的切入点。
据悉,《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由兰州市住建局起草,共6章39条。《办法》确立了统筹规划、服务民生、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同时,严格控制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规模和能耗,使城市管理和建设更加科学高效。这一立法原则既符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又符合建设“大都市、精致兰州”、建设西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需要。
《办法》明确了城市照明工作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市照明管理的一盘棋和一个系统。提出“三同时”制度,即配套城市道路、居住区和重要建(构)筑物的城市照明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办法》建立了一系列节能环保机制,要求优先发展和建设城市功能照明,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要求建设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照明设施科学合理切换和亮度控制。
《办法》将兰州市城市照明设施分为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列举了应设置功能照明设施的区域,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公园、公共绿地、地下通道等。同时,要求黄河关线景观带、山体、城市标志性建筑等部分重点区域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景观照明设施。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
标题:(本地)切实解决市区“有路无灯”和“有灯不亮”问题 《兰州市城市照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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