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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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闻(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近日,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提高2020年兰州市城乡低收入和极端贫困人口救助支持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招标,6月底前完成招标评审和资金分配。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五个区由每人每月712元提高到783元,三个县由每人每月535元提高到58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从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428元。一、二类低保月保障标准由335元、318元提高到369元、350元(即年保障标准由4020元、3816元分别提高到4428元、4200元),三、四类低保保障标准不变。
对城乡贫困人口的帮扶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一级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中城市和农村贫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215元和5757元;护养标准提高每人每年240元,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等级确定,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
本次招标所需资金将从贫困人口补助资金中支出,并在每月10日前按月发放到各住户。
标题:(本地)兰州市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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