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全面接受办事群众及企业的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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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兰州市将全面构建“接受评估-接受整改-反馈-信息披露-结果应用”的“好与不好评审”全过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市、区县(开发区)所有政府服务机构、平台、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市政务综合服务“优劣评价”体系。
这个“好的坏的检讨”针对的是全市每一个政府服务机构、政府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保证每一个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时,都能自愿、独立地进行评价。
“好的坏的检讨”的工作将主动接受群众企业的评价。《建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服务机构通过“1+2+x”评估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其接受的政府服务进行独立评估,实现现场服务“一次评估一项”,在线服务“一案评估一项”。
4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兰州市建立政府服务“好坏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将实施。根据规划,今年兰州将全面构建“接受评估-接受整改-反馈-信息披露-结果应用”的“好与不好评审”全过程工作机制。
根据《建议》,今年市、区、县三级政府服务机构将全面推行政府服务“好坏评价”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可推广到乡镇(街道)。到2020年4月底,市、区、县各级政府服务机构将按照省级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参数配备“好不好评审”评估师;6月底前,市政府服务自建业务系统和线下测评系统将实现功能完善和对接转型,统一调用省级“好与坏评议”系统统一测评页面,完成全市线上线下政府服务全覆盖。全覆盖和评价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级“好与坏评审”系统;9月底前,全面构建“受理评估-受理整改-反馈-信息披露-结果申请”的“好差评”全过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市、区县(开发区)所有政府服务机构、平台、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市政务综合服务“优劣评价”体系。
据悉,这次“好的坏的检讨”针对的是全市每一个政府服务机构、政府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保证每一个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时,都能自愿、独立地进行评价。按照国家和省“好差评”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设置为“非常好”、“好”、“差”、“非常差”或“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最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此外,“好的坏的检讨”的工作将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评价。《建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服务机构通过“1+2+x”评估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其接受的政府服务进行独立评估,实现现场服务“一次评估一项”,在线服务“一案评估一项”。同时,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全市各级政府服务机构要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工作流程、服务态度、厅(窗)建设、监督检查、创新惠民惠民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惠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和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及时了解政策意识、服务便利性和服务满意度。
届时,兰州市还将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对全市政务服务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管评分离,确保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评估结果的客观性。评价结果是改善政府服务的重要依据。如果评选结果是差评,要督促其整改。全市各级政府服务机构应建立不良评议和投诉调查核实、监督整改、反馈机制。业务办理单位接到差评或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于情况明确、要求合理的问题,要建立和改革;情况复杂的问题,采取承诺答复、整改、回访等处理方式,建立台账,5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确实需要延期,最多可以延长到10个工作日,但需要向评估主体说明。实名差评整改率要达到100%。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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