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河南首例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宣判:郭某鹏获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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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依法惩处涉及外国的输入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国家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新冠肺炎第八批典型肺炎案件)
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国外疫情正在加速蔓延,而我国疫情投入压力继续加大。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党中央要求及时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策略和对策,以“外防投入、内防反弹”为重点,使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保持持续、积极的态势。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和司法机关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严格执法,严肃司法,惩治阻碍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防治等违法犯罪行为,筑起国境卫生检疫防线,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利益。为加强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处理涉及输入性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出入境检疫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编发了三个依法惩治输入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关于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主要涉及两种犯罪,即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控罪。截至4月1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此类案件近200起,其中多数轻微案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启动刑事侦查,提起刑事诉讼。
一、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的案件
【法律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规,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的意见》,针对以下六种行为。国境卫生检疫犯罪的追诉:一、检疫传染病感染者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调查、采样等卫生处理的。二、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隐瞒疫情,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或者伪造、变造检疫单证,伪造情节的;三、明知或者应知受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带、运送出境的;四、出入境车辆上有检疫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车辆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卫生处理的;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出入境车辆上有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车辆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第六,其他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s2/】案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丁某某涉嫌阻碍国境卫生检疫【/s2/】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男,1996年7月出生,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人。疫情爆发前,丁某某在伊朗库姆的穆斯塔法大学学习语言。2020年2月19日13时30分(当地时间,下同),丁某从伊朗机场乘坐su513航班于17时抵达莫斯科机场,戴着n95口罩。在莫斯科机场附近的胶囊酒店住宿16小时。2月20日9时,丁某某从莫斯科机场搭乘su206航班,于23时05分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离开机场后打车去酒店。2月22日18时36分,丁某某从上海火车站乘坐z216次列车,于23日17时20分抵达兰州火车站。2月23日20时,丁某某从兰州乘坐k9664次列车,于2月24日1时19分到达中卫火车站。根据中卫市疫情防控规定,被送到中卫宾馆隔离。宁夏回族自治区丁某某和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相关病历显示,根据丁某某的自述,他在2月19日下午离开伊朗时感到虚弱和寒冷;20日加重,间歇性发热,咳嗽,咳痰,阵发性咳嗽。但他在2月20日进入上海填写《入境健康申报卡》时,未如实申报,隐瞒了咳嗽、疲劳等症状,导致上海海关在他进入上海时未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月26日,丁某某在新冠肺炎被确诊为肺炎。由于丁某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隐瞒病情,入境后从2月20日至2月24日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造成新冠肺炎肺炎病毒传播的严重风险,造成上海、兰州、中卫200多名密切接触者隔离的严重后果。
3月14日,某县公安局以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罪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提起诉讼。3月18日,县公安局主动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收集和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3月31日,公安机关对丁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目前丁某某处于隔离观察期,康复后。下一步,司法机关将依法起诉。
二.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
【法律要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月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惩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治违法犯罪的意见》,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案例2:河南省郭沫鹏损害传染病防治
被告郭沫鹏,男,1990年7月出生,某公司劳务派遣员,住郑州市二七区。2020年2月29日,郭沫鹏从郑州坐火车到北京;3月1日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发,途经阿联酋阿布扎比,3月2日抵达意大利米兰的Penza机场;3月3日,我从意大利米兰飞往法国巴黎;3月4日,我从法国巴黎飞回意大利米兰;3月6日从意大利米兰飞往阿布扎比,3月7日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当天下午,我坐火车回郑州,回家了。3月8日、3月9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单位坐地铁上班,在单位吃饭,下班坐地铁回家。3月9日下班后,郭沫鹏出现发烧、喉咙痛等症状。他去中原路和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前西塘药店买药,走回家后就吃了。那天晚上,她母亲郭沫若得知郭沫若发烧了,就煮了罗汉果和甘草给郭沫若喝。
3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郑州市新冠肺炎预防控制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1号通知》,规定境外人员进入郑州应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如实申报”的措施。3月10日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发现郭沫鹏最近出入境,打电话给郭沫鹏核实郭不接电话。在给母亲郭沫若打电话后,郭沫若否认郭沫若出过国。然后他打电话给郭某某,请郭下楼。郭沫鹏在警方明确告知大数据自己出国后,承认自己有出境史。经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郭沫鹏被送往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观察,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炎。经调查,与郭沫鹏密切接触的40余人已被隔离观察。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以涉嫌阻碍传染病防治为由,对郭沫鹏、郭某某提起立案调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积极听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和建议。3月27日,郭沫鹏被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3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调查结束,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4月3日,经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郭沫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沫鹏认罪,承认处罚。
案例3:甘肃省胡某某涉嫌阻碍传染病防治工作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1995年1月出生,2015年赴埃及留学,在爱资哈尔大学高中(预科)学习语言。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甘肃省临夏州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紧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明确规定所有外省返乡人员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主动委托家属或亲属登记并向居住地村委会和居委会报告,并在居民区张贴公告。3月6日18时50分(当地时间,下同),胡某乘坐阿联酋航空空公司ek9244航班从埃及开罗机场出发,于3月7日0时25分抵达阿联酋迪拜;3月7日3: 20,转乘阿联酋航空空公司ek306航班,于3月7日16: 00抵达北京;3月8日13: 00,坐飞机到达兰州中川机场。他父亲开车把胡某某送回了他在甘肃临夏州某县的家(家里有五口人),并让胡某某按规定隔离。但是,胡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告,没有登记备案,也没有进行隔离。3月8日至12日,胡某某外出购物,随意探亲,3月10日,开车送妻子马某某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3月10日,县公安机关向县防疫指挥部通报了胡从国外归来的消息。3月11日,临夏州防疫指挥部发布《第9号疫情防控公告》,要求“所有境外游客向乡镇、社区报告卫生信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3月12日,县卫生院工作人员到胡家中进行体检,并下发通知,明确表示必须隔离在家,不准外出,并报告每日体温检测情况。胡隐瞒自己从埃及、迪拜入境的事实,谎称从北京回国后没有入境、出境,未能落实家中隔离的要求,到岳父家中,参加同学的婚礼,赴墓。3月13日,胡某某被集中隔离。3月14日,他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肺炎。胡某某及其亲属未向所居住的乡镇、村(社区)登记,不遵守隔离规定,故意隐瞒从境外回国的事实,导致45人被隔离在指定地点,88人被隔离在家中。
3月16日,某县公安局对胡某某涉嫌阻碍传染病防治立案侦查,主动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取证的意见和建议。近日,公安机关对胡某某采取了强制监视居住措施。目前,胡某某已治愈出院。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他现在正在集中隔离观察。下一步,司法机关将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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