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城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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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闻(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新甘肃)3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某、于某某、王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案件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
经调查,2018年9月,被告余某某通过手机微信以1.1万元的价格从福建省宁德市吴某某处购买了三只桡龟。之后,于某某以11000元的价格将两只桡龟卖给被告杨某某,以4300元的价格将另一只桡龟卖给被告王某某。2019年3月,王某某将购买的桡龟、苏加达龟、蜥蜴与傅某某的一只桡龟进行交换,傅某某将交换所得的三只野生动物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肖某某。经鉴定,上述四种辐龟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苏加达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吴某某、傅某某、肖某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标题:(本地)兰州城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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