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省民政厅下发通知,未经同意不得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跨区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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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近日发布通知,规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新冠肺炎肺炎防治工作。通知指出,要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科学防疫。未经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所有用人单位不得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跨地区服务。
通知指出,按照“谁招、谁负责”、“谁用、谁保障”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单位的主要职责要严格落实,做到安全培训不到位、保护措施不到位、服务协议不到位、一线社工和志愿者严禁超保护级别工作。所有服务不搞集中培训、主题活动、集体仪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应当配合当地防疫工作,统一安排,落实工作流程,做好工作记录,不得随意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资料。
通知指出,所有用人单位应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当地基层社区(村),坚持在原服务单位或附近地区工作,未经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不得组织跨地区服务。用人单位在聘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时,应当做好服务场所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在保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服务,保障人员健康,合理安排时长,保障人员作息。在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前,未经党政机关和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不得派遣社会工作者或组织志愿者进入外省疫情严重地区。
通知要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各种社会支持服务。同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儿童、特困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体,以及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体志愿者及其家属,协助当地民政、卫生、卫生部门和社区做好相关支持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相关群体进行关怀和支持。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标题:(本地)省民政厅下发通知,未经同意不得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跨区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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