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兰州市医保新增70种国家谈判药品 药品平均降幅达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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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纳入管理的新议药品有70种,平均下降60.7%。截至目前,兰州医保已纳入118种协商用药。
据了解,协商药物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病、风湿免疫、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等10多个临床治疗领域。备受推崇的能治愈丙肝的pd-1肿瘤免疫治疗药物和口服药物首次进入目录,肺癌、直肠癌、乳腺癌的靶向和化疗药物较多;波生坦、醋酸甲地孕酮等药物的成功谈判,使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病等罕见疾病患者摆脱了目录中无药可治的困境;糖尿病、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炎患者有更多优质新药可供选择。
据报道,经协商成功新增70种新药,全部纳入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西药52种,中成药18种,平均降价60.7%。2019年版总目录纳入了原56种协商用药中的替诺福韦酯、替尼尼、吉非替尼、替格力农、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阿比德和来那度胺等8种药物,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按总目录中的B类药物管理。
据报道,国家协商药品执行国家统一支付标准,在协议期内按照乙类药品的有关规定支付。兰州市医保协商用药报销支付政策如下: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住院使用协商用药的,自付20%费用后纳入乙类药结算。普通门诊和长期门诊使用协议药品,个人自付10%,再按75%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住院期间使用协商用药的,不自付,直接纳入乙类药物,出院时根据住院疾病一站式结算。属于常见病的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属于重大疾病的按70%的比例报销。普通门诊和长期门诊使用协议药品,个人自付10%,再按70%报销。
标题:(本地)兰州市医保新增70种国家谈判药品 药品平均降幅达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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