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上浮 上浮后售价执行时间为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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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记者从兰州发改委获悉,今冬明春,上游供气企业已上调兰州非住宅天然气门站价格。根据《政府制定的价格行为规则》和《甘肃省定价目录》,兰州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决定同时提高兰州市非住宅天然气销售价格。
上涨后,集中供热天然气(不含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1.63元/立方米上涨至1.98元/立方米;工商燃气销售价格从1.86元/m3上涨到2.69元/m3。浮动后的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零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
据悉,《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改[2019]298号)将于2020年4月1日零时起继续执行。气体消耗量应以表中所示的数量为准。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王兴明
标题:(本地)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上浮 上浮后售价执行时间为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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