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法援在行动】工伤退休职工是否可以领取双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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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樊建社
老王是三等工,工伤致残,每月领取伤残津贴。5个月后,我也领取了伤残津贴,但被告知退休前停止领取伤残津贴。原来老王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老王改呢...
关于这个问题,前几天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法官孟定军,他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孟法官表示,如果王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将停止享受伤残津贴,申请退休。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不能重复享受。如果王先生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伤残津贴,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但王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伤残津贴。
标题:(本地)【法援在行动】工伤退休职工是否可以领取双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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