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2·12”特大“套路贷”主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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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9时30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兰州市公安局监察支队科技法庭审理了被告人王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2.12”特大“日常贷款”主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军等人出庭支持公诉。王等3名被告人和29名辩护人现场参加诉讼,其余17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诉讼。包括被告家属、部分NPC代表、CPPCC成员和各界人士在内的60余人参加了庭审。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3月,王与他人合谋,通过非法网上“例行贷款”等手段,骗取钱财,牟取暴利。资金由彪等提供,由王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为了蒙蔽群众,逃避打击,方便开户结算,与外界签订协议,与非法网贷app相对应,王氏犯罪组织先后在杭州注册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和其他20多家空壳公司(统称为杭州互联网贷款公司)开展“业务”,采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财务结算,有技术部、商务部、客服。为了及时收回违规欠款,规避催收风险,提高催收率,2018年4月,杭州网贷公司先后与合肥、深圳24家催收公司签订合同,外包部分违规逾期欠款,催收,通过绩效考核控制,支付催收佣金和奖金等。,并明示或默示批准收款公司利用信息网络骚扰、威胁和恐吓受害人及其亲友,收取非法债务。于是,一个以王为首,集非法网贷和“软暴力”收集为一体,结构清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犯罪组织形成了。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犯罪组织以近2亿元的投资非法获得28亿元以上,仍有约98亿元的非法债务未收回。王、彪等“投资者”从中牟取暴利,将部分利润以工资、提成、奖金等形式分配给其他成员,部分利润用于公司经营。犯罪组织以“路由贷款”为基本手段,诱骗受害者借钱,收取超高利率,通过多平台“借新还旧”、“贷款还贷”恶意“举债”,受害者多达47.5万人。剩下的人用“软暴力”讨债,讨债人数达到39万人,讨债金额超过124亿元;甚至受害者自杀,夫妻和父母一起自杀或者被迫犯罪。该犯罪组织利用信息网络在空.网络中任意进行欺诈、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恶等犯罪活动它利用精神残疾的手段压迫和伤害群众,骗取钱财,受害群体巨大,严重扰乱互联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犯罪组织通过法人化经营、雇佣征集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以王为头目,彪为头目,杨等10人为积极参与者,等8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本案中,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签署了《认罪和惩罚承诺书》。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涉及到450多卷,50多张光盘。审判前,控辩双方都组织召开了审前会议,做了充分的审前准备。审判预计将持续三天。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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