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院庭长带头办案 提升审判质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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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二级大法官、副院长郝广林,四级大法官、审判员白,一级大法官、审判员李文俊,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整个审判持续了九个半小时,包括法庭调查、交叉询问证据、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正规有序,井井有条,体现了阳光正义。
据了解,近年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审判质量稳步提高,积极推动院长牵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系统。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鹅”效应,灵活运用院长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保障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益,在保证案件审理高质量的前提下带动全院的岗位法官。据统计,2019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590件。截至6月30日,2020年上半年,副院长及以上处理的案件数量已达468件。
法院院长带头办案,不仅要求数量,而且要求质量,是面对紧急和危险任务的先锋。由于本案民间借贷纠纷双方争议较大,矛盾突出,在许多事实上金额较大,根据庭审前反复的证据交换、程序处理和实体调查,庭审重点是当事人的授权以及如何认定案件法律关系的性质。根据院长牵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郝广林担任该案审判长。
郝广林在庭审前认真阅读了卷子,带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为庭审顺利进行做了充分准备。庭审中,郝广林认真听取了双方的申辩,及时准确地总结了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和律师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具体、有针对性的庭审询问。整个审判节奏放松,法庭调查鲜明,法庭辩论集中,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清了案件事实。
据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郝广林主持了兰州供销社与兰州皮毛制品有限公司的纠纷、刘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的一系列纠纷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体现了高级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娴熟技巧,特别是在化解尖锐矛盾方面的特殊作用,以及不畏恶压、坚持公正执法、公平审判的精神。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案件是法律、理性和情感的有机结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案外工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各方面的保护和救济。该案的审判实现了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体现了人民法官的忠诚、廉洁、业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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