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违章作业致火灾 3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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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消防队城关区大队近日公布,6月25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第二热电厂发生火灾,经查明为违章作业所致。随后,大队将建筑工人肖某、现场工人朱某、李某移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拘留三人。
6月25日10时46分,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火警,兰州市城关区第二热电厂烟气脱硫吸收塔拆除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动员红星墩、东港、广场、东沟消防救助站赶赴现场处置。明火当日11时50分被扑灭,火灾面积3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该厂烟气脱硫吸收塔因火灾烧毁。城关区消防救援队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相关责任人询问等方式,查明火灾是施工方职工小某当天安排职工切割造成的。现场工作人员朱取得了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而李没有取得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在没有动火审批手续,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两名工人进行切割作业,切割时高温熔体引燃绝缘材料,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肖被行政拘留15天,朱、李被行政拘留13天。同时,施工方也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据了解,6月7日15时17分,兰州市城关区第二热电厂发生火灾。火灾也是小牟安排杨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起的。幸运的是,大火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经济纠纷。针对第二热电厂一个月内两次违章作业引发火灾,兰州公安消防队城关区大队依法约谈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加强安全监管,并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兰州日报新闻全媒体记者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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