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安宁区检察院 促进养老金规范管理 有效保护国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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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宁区检察院在对辖区内违法发放罪犯基本养老金进行专项调查、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调整标准和发放养老金的情况。针对养老金管理存在的漏洞,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养老金规范支付,有效保护国有财产。
张某某是退休人员。试用期内,基本养老金标准被非法调整。2019年7月16日去世后,他仍然正常领取养老金。共非法分配2万余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规定,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退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且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死亡后的次月起停止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关系,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宁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社会保险管理的法定职责,立即停止养老金支付,责令限期退还多付部分,及时追回国家财产损失,并对近三年养老保险支付情况进行逐案调查。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辖区养老金支付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鉴于养老机构尚未建立与其他各级行政机关同步更新相关人员的有效信息机制,建议建立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方式,及时同步人员变动信息数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养老金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目前,正在有效推动补救活动。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标题:(本地)安宁区检察院 促进养老金规范管理 有效保护国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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